2009-12-16

那个年代



看了安叔新作Taking Woodstock,一如既往的水准,关于那段迷幻药效果和那个长镜头,已经被各类影评都说烂了。我觉得那只是他的正常发挥,没什么奇怪,只是1960年代的氛围一出来,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安叔四年前那部Brokeback Mountain,时间并没有洗掉我对那部电影的喜好。反而随着heath的离去更加印象深刻,下个月等他忌日那天就计划把碟再拿出来重新温习。

现在觉得1960年代真是美好,不是那种安居乐业的美好,是历史书本上的美好,大概能占好多篇幅,思想性和情节性都很high,迷幻,反叛,科技发展,新浪潮,越战,肯尼迪,格瓦拉,真是热闹,更别说我们祖国大好河山一片红。再也找不到比60年代更伟大的年代,王家卫拍,李安拍,这些电影人难以摆脱那个年代的诱惑,争先恐后的杀进去。

想起The Third Man里那句台词,“在意大利,在博尔吉亚统治下的30年间,那里有战争,恐怖,谋杀,流血。但是他们孕育了米开朗基罗,莱奥纳多,达芬奇和文艺复兴。在瑞士,他们有兄弟般的友爱。他们有500年的民主和和平,可是他们创造了什么呢?布谷鸟钟”。这就是那个年代的魅力,做那个勇敢的Jack,不要当懦弱的Ennis。